聘用非教師系列人員管理辦法    為了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,進一步推行非教師人員聘任制,根據學院工作的需要,按照“按需設崗,面向社會,公開招聘,全面考核,擇優(yōu)聘用,合同管理”的原則,加強外聘非教師人員的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辦法。
    一、聘用條件
    (一)應聘人員應滿足如下條件:
    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窒事業(yè),愛崗敬業(yè),遵紀守法,嚴格履行崗位職責;
    、具有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;
    、身體健康,能堅持滿負荷工作;
    、應聘人員齡原則上男性小于歲,女性小于歲;
    、應聘技術、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的學歷,或中級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,或在政府機關、大中型企事業(yè)單位擔任過正科級及以上職務,或具有某種特殊技術技能為學校急需者。
    (二)以下崗位除具備以上個條件外,還須符合下列條件:
    、系部聘用管理人員(干事)
    ()大專及以上學歷,并具有管理實踐經驗;
    ()有較高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;
    ()具有較高的計算機操作和文稿處理能力;
    ()外語系、國際學院等外事部門干事要求具有較高的外語能力;
    ()檔案干事要求政治可靠,系中黨員。
    、學生輔導員
    ()政治歷史清白;
    ()道德品質好,能以身作則,為人師表;
    ()具有一定的領導、協調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,敢于管理,能勝任工作;
    ()應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,或大中型企事業(yè)單位、機關、院校正科級及以上干部并具有相應的管理工作經驗;
    ()形象氣質適合教育工作,身體健康,能坐班,能住校。
    、圖書館管理人員、技術人員
    ()大專及以上學歷;
    ()有較高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;
    ()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操作和文稿處理能力。
    、實驗實人員
    ()大專及以上學歷,或特殊工種的能工巧匠,或中級技術職稱(含技師、高級工);
    ()具備較強的相應專業(yè)的實際操作技能。
    二、聘用人員待遇
    (一)學校根據被聘用人員資歷、聘用崗位性質及任務等,確定相應的工資待遇。
    、技術與管理人員
    ()大專生(或助理職稱):元~元/月(其中:基本工資元,其余為崗位津貼)。
    ()工程師(技師、科級、特殊技能人員)、本科生:元~元/月(其中:基本工資元,其余為崗位津貼)。
    ()高級工程師(高級技師):元~元/月(其中:基本工資元,其余為崗位津貼)。
    、勞務人員:元~元/月(其中:基本工資元,其余為崗位津貼)。,